拆除对树木的补偿标准

时间:2024-05-07 作者:南宁律师

拆迁树木赔偿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并没有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标准。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需要根据拆迁政策确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具体要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参照相关标准赔偿

本文链接: http://www.ruchou.cn/780393.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广东律师 金东律师 安岳县律师 六盘水律师 石嘴山律师 阜阳律师 舟山律师网 双鸭山律师 滨州律师 岳阳律师 楚雄律师 甘肃律师 济南律师 保定律师 南丰律师 泰和律师 无锡江阴市律师 成都双流区律师 杭州上城区律师 睢宁县律师 成都温江区律师 襄阳律师 扬州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中山律师 绵阳律师 株洲律师 青岛律师 周口律师 阜阳律师